万安县规范门诊特殊慢性病种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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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为保障参保人员门诊特殊慢性病基本医疗需求,进一步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工作,万安县医保局认真贯彻执行《吉安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吉人社字〔2016〕199号)文件精神,该县门诊特殊慢性病实行定病种、定人员、定待遇支付、定医疗机构、定处方权医师、定药品目录的“六定”管理,并规范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的申报标准,规定城镇职工、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种待遇统一在就诊医院实行刷卡结算,得到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好评,为2017年的医疗保险工作开了个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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