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五招织牢建筑从业人员安全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同舟计划”,全面督促实施万安县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以化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保障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险的合法权益,万安县医保局把推进建筑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摆在今年的扩面任务的重中之重,强化举措,狠抓政策落实,有力促进了建筑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为建筑业从业人员构筑安全屏障。
广泛宣传发动。该局通过大型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建筑工地、散发政策宣传单、受益典型宣传、自建网站和微信以及向各网站报刊投稿等形式加大工伤保险政策法规及业务办理流程宣传,营造了建筑业工伤保险的良好社会氛围。
部门协同推动。县人社局召集县医保局、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县总工会等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以及各建筑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召开了万安县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工作会议,县人社局领导就建筑行业参加医疗保险作了强调动员;县医保局负责同志作业务部署讲话;县住建局分管领导作动员讲话;县医保局工伤生育股股长廖建国就工伤保险有关政策做详细解读。会上,把《吉安市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实施方案》印发到各建筑企业和施工项目。
突出重点行动。建筑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缴费率为用人单位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3%,医保局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进行费率浮动。根据建筑业人员变动频繁的特点,该县大力推行以建筑项目参保的形式,即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工伤保险,按建设项目工程总造价的0.1%计算由建筑施工方一次性缴纳,实行浮动费率机制。
建立机制驱动。该县住建部门在核发建筑施工许可证时,对所有新建项目均应查验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对未提交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证明的建设项目,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该县将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的做法,从制度上确保建筑企业和新建项目应保尽保。
优质服务促动。医保局工作人员深入各企业和建筑工地就工伤保险覆盖范围、申报程序、缴费标准、待遇享受以及工伤保险的认定等政策知识向企业老板及建筑从业人员一一作了宣传和解释,并携带表格深入各建筑项目现场办理工伤保险,有力促进了工伤保险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