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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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江西省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赣人社发〔2016〕45号)文件精神,决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永新县社保局接通知后立即组织相关业务人员认真学习文件精神,积极配合上级部门的工作,及时的做好调整前的数据整理,对符合调整条件的人员名单仔细的核对,及时与县财政沟通请款,保障养老金的调整到位,到目前调资工作圆满完成。截止到9月30日,已经成功的为10196名企业退休人员调整了待遇并补发了1-9月份的应增养老金155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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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2:20: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