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医保局积极做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相关工作
吉安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自2015年10月31日实施,改革内容部分涉及费用价格调整及医保基金支付问题,吉安县医保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自身相关工作。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协调,能通过医保系统调整的直接通过程序调整,借医保网络系统助推改革平稳运行。因一些特殊情况在过渡期医保系统未能完成的,积极做好原始资料及基础数据整理和汇总,与院方多次沟通衔接,用手工完成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清算。
一、门诊诊查费
由于该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施之初,城镇医保参保人员门诊刷卡时新增加的诊查费(普通门诊:13元,特殊门诊:6元)因医保程序尚处调试阶段,不能通过医保网络系统与医院直接结算,该县医保工作人员提取改革起至程序调试好之前期间的门诊明细,按文件要求剔除一天内重复门诊人次,计算出应付院方的有效门诊诊查费人次及统筹基金支付金额,编制出相应汇总表并附明细一起与医院进行结算。
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初,部分参保人员未带医保卡就诊的,由参保人员先行垫付新增加的门诊诊查费(普通门诊:13元,特殊门诊:6元),一周内凭医保IC卡及***到就诊医院报销相关诊查费用,再由院方按月进行汇总并附相关资料统一到县医保局核报。
二、药占比控制
按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文件要求,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保院药占比分别以40%、38%、32%为控制标准。县医保局按季提取县城三家医院城镇医保人员实际药占比情况,实行按季通报、年底核算的办法与医院沟通,由医院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采取措施,尽量要求医院控制在改革规定的药占比范围内。
三、以改革促参保
由于改革后,未参保病人就诊时新增加的收费将全由个人负担,已参保病人新增加的费用基本由医保统筹基金负担,部分未参保人员主动找***来要求参保,该县医保局以此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医保政策解释,让未参保人员早日加入参保人群中来,为全民医保做到尽心尽力。
由于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该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运行一年来基本平稳,各项工作开展井然有序,深受广大参保人员及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