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完成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机构、职能、人员、编制等划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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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8月28日,万安县编办下发《关于划转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职责和机构编制的通知》。《通知》明确: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原则,将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职责、机构、编制、人员成建制归口,统一移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行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一行政管理、统一经办服务。
8月31日,该县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已将新农合信息系统、参合人员信息数据、历年出台的新农合相关文件、报账资料、财务凭证、基金财务数据软件等文档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文档),移交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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