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再推城乡居保业务办理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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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2月13日发表
为规范业务经办行为,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防止业务办理过失,确保基金安全,近日,新干县城乡居保局建立了业务办理过失责任追究制度。
该制度规定: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不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制度对重点目标任务未按时完成、业务经办不及时不到位引发服务对象投诉、养老金不能按时发放、社保基金流失、重要档案资料和信息数据丢失等五种过失行为明确了具体的处置措施。
建立业务办理过失责任追究制度,为业务经办人员工作行为划定了红线,不仅可以有效防范基金风险,而且可以尽量减少经办人员的工作失误,对经办人员也是一种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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