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县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治理促维权
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形象,也关系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近日,永新县人社局联合县公安、住建、交通、水利、财政、市场监管局和县总工会等八部门,正式启动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情况专项治理工作。
一、建立健全规范的用工机制。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核心是要有规范的用工制度作保障。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人社部门要重点执行好四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制度。二是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三是建立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备案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四是实行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制度。
二、扎实搞好专项检查活动。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春节前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治理工作,彻底清理整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特别注意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要对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特别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拒不履行限期整改指令的,要依法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连续两年发生拖欠行为或引发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要记入违法失信档案。
三、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春节期间,农民工欠薪上访案件时有发生,而且规模较大,影响较坏。人社部门要建立公开通畅的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各类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投诉和举报,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凡投诉举报案件,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要做到受理一起、登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15日内办结的承诺制度,做到快立案、快结案。对重点案件要做到当天立案,当天进行调查处理。对拖欠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包工头以及拖欠工资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要及时通报给县公安部门,由公安部门负责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