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灵活就业人员工资补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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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6日发表
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工资补助办法》,已落户东莞经认定的以下八类灵活就业人员在本市实现灵活就业后,每月累计工作时间达到50小时,给予灵活就业工资补助100元/月。每月累计工作时间达到80小时,给予灵活就业工资补助200元/月。
补助对象类别包括:1、享受城市或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且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零就业家庭”成员;3、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4、退役士兵;5、刑释解教人员;6、戒毒康复人员;7、精神病康复人员;8、需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人员。
现将2018年10月审核通过的补助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
举报电话:22206607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8日
***:灵活就业人员工资补助公示文件201810
市就业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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