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自主参训补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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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6日发表
根据《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普通高等学校及职业院校在校生自主参训补贴办法》,对已落户东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及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在校生通过自费参加培训或自学,于2016年及以后获得本省颁发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且未申请政府其他形式培训补贴的,给予自主参训补贴。
自职业资格证书核发之日起一年内可申请自主参训补贴,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自主参训补贴。
现将2018 年10月审核通过的补助情况公示如下:(见附表)
举报电话:22206607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2日至2018年11月18日
***:自主参训补贴公示文件201810
市就业管理办公室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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