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等3个新型研发机构开展职称自主评审的通知
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电子科技大学广东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
为深化我市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文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17〕52号)的精神,经研究,同意你们开展职称自主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的职称系列和专业
广东华中科技大学工业技术研究院自主评审的系列为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专业为机电,评审级别为中、初级。
电子科技大学广东电子信息工程研究院自主评审的系列为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专业为电子,评审级别为中、初级。
广东省智能机器人研究院自主评审的系列为工程技术人员系列,专业为机电,评审级别为中、初级。
二、评审的范围及对象
本单位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与由本单位孵化并注资入股的在莞注册登记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三、评审组织、评审标准和方式
(一)评审组织
自主组建×××(单位名称)工程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开展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组建×××(单位名称)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开展初次职称人员考核评议和确认(不限定系列和专业)。
(二)评审标准
职称评审标准按我省现行的职称政策规定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文件执行;考核认定执行《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粤人职〔1998〕15号)。允许在不低于省统一标准的前提下自行制定评审标准。
(三)评审方式
实行面试答辩和同行专家评审结合,面试答辩成绩作为评审的重要参考条件。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单位职称评审工作主体责任。向新型研发机构下放单位主体系列的职称评审权是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促进人才培养和使用,服务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承担起本单位主体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主体责任,评审权不再下放至孵化企业,要全面筹划、周密部署、认真抓落实,结合本单位和行业的发展定位、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等实际,研究制定相关制度方案。
(二)健全制度,完善机制,提高单位职称评审工作质量。各单位要及时制定本单位自主评审的操作方案、评审办法和评价标准等配套制度文件(***1)并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备案。文件报备前需经过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执行单位决策议事程序。要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实行动态管理。健全职称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严肃评审纪律,明确评审委员会工作人员和评审专家责任,强化评审考核,建立倒查追责机制,确保评审工作质量。
(三)做好服务,加强监管,完善单位职称评审监管体系。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职称政策的宣讲,简化申报流程,鼓励广大员工广泛参与职称申报;完善内部监督制度,建立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公示制度、公开制度,实行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评审工作接受群众全程监督。市人力资源局将建立职称评审巡查、抽查、复查、倒查、投诉等制度,对工作中违规现象,市人力资源局将责令其整改,并严格追究相关责任或收回评审权,视情节轻重报请有关部门给予处分。
(四)其他。1、各单位的评委会专家库专家名册(***2)、考核认定工作小组人员名单(***3)和评审结果(***4)要及时报市人力资源局备案。2、对评审通过并经单位审核确认的人员纳入全省统一系统管理服务,发放统一印制、统一编号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3、每年10月31日前和3月31日前,要分别将本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计划和上一年度的职称评审工作情况报市人力资源局备案。对职称评审制度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联系市人力资源局并报备。
本通知未尽事宜,应按照国家和省现行职称改革政策执行。如遇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规定执行。
***:1. 开展自主评审需制定的配套制度文件参考目录
2. ×××(单位名称)工程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库专家名册
3. ×××(单位名称)初次职称考核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册
4. 东莞市()级职称审批、发证表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2018年8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省机械工程学会、市工程师协会、市各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