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人发〔2015〕24号)关于印发2015年东莞市服装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人力资源分局,各镇街总工会、各局(总公司)工会、市属、省属有关单位工会,各有关企业、职业院校:
为加快培养和选拔服装设计高技能人才,在比赛中检验服装设计人才的技能水平,促进服装设计行业人才交流,推动我市服装产业升级发展,由市人力资源局、市总工会主办,虎门服装设计师协会、虎门沃格服装职业培训学校承办,将于8-11月份举办2015年东莞市服装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现将《2015年东莞市服装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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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东莞市总工会
2015年4月17日
2015年东莞市服装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
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才东莞”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推动服装产业做大做强,根据市人力资源局和市总工会的竞赛工作计划和安排,决定举办2015年东莞市服装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制定如下方案。
一、竞赛宗旨
通过举办技能竞赛,搭建服装设计从业人员学习、交流和比拼平台,促使服装设计从业人员努力学习技能,主动提高自身素质,为东莞产业转型升级培养和选拔高素质技能人才,在社会营造勇于创新、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虎门服装设计师协会
虎门沃格服装职业培训学校
协办单位: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粤港澳服装服饰商会、虎门服装服饰行业协会、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虎门分局、虎门总工会、东莞市纺织服装职业教育集团、虎门太平网、富民服装城网
(一)组委会
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
主任:陈汉驰(市人力资源局副局长)
何志雄(市总工会副主席)
成员:卢静(市人力资源局职业能力建设科科长)
王伟平(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主任)
陈伟鹏(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部长)
陈玉清(市虎门服装设计师协会常务副会长)
(二)组委会办公室
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虎门沃格服装职业培训学校,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
主任:陈玉清
成员:叶海明、杨洋、翟玉兴、范福军、褚跃强、陈土华、梁胜和、叶小碧、苏光强、刘云、陈柳金、卢淳、唐思、王敏健。
(三)竞赛专业组织机构
根据赛事安排,组委会办公室下设技术专家组、赛务组、命题组、裁判组、仲裁组、后勤组。
1.技术专家组:负责制定竞赛规则、技术性文件、编写竞赛辅导资料;对参赛选手进行赛前培训。
负责人:范福军、褚跃强。
2.赛务组:负责协调主办和协办单位及有关竞赛事宜的工作;负责赛前组织发动,接受选手报名,资格审查、制证(选手证、裁判员证、工作员证、嘉宾证、制作奖牌、奖杯和聘书),印制竞赛的刊物等;负责赛事安排、赛程调度、竞赛工位的抽签、开/闭幕式、司仪;负责竞赛成绩汇总,配合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做好竞赛结果核实、发布。
负责人:卢淳、唐思、黄志鹏、翟玉兴。
3.命题组:落实收集相关试题汇总成库,将所有理论题库交由东莞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组卷;负责试卷印刷、分装和运输;负责决赛现场试卷的保管与分发。
负责人:陈玉清、陈土华、翟玉兴。
4.裁判组:负责竞赛裁判工作;负责理论试卷、实操比赛项目的评审工作和成绩核实;负责做好比赛场地验收及竞赛设备、材料等有关项目的检测工作。
负责人:梁胜和、叶小碧、杨洋。
5.仲裁组:负责竞赛过程中投诉、申诉和违规等裁定工作。
负责人:苏光强、刘云、叶海明、谢德武。
6.后勤组:负责竞赛场地布置、设备调试,负责餐饮、住宿、照明、接待、安保、医疗急救等工作。
负责人:陈柳金、王敏健。
三、竞赛项目、标准、方式
(一)竞赛项目:服装设计师
(二)竞赛标准:以《服装设计师国家职业标准》三级(高级)内容为依据,结合现代服装设计新趋势进行命题。
(三)竞赛方式:
1.初赛:所有报名的选手根据组委会拟定的主题绘制参赛服装效果图,以效果图为标准进行评分。通过初赛的选手才有资格进入决赛。
2.决赛:分为理论知识竞赛和技能实操竞赛两部分。理论竞赛采取电脑智能化或笔试方式进行,竞赛内容为职业守则、基础知识及相关专业知识,竞赛时间为120分钟;技能实操竞赛以现场实际操作方式进行,竞赛内容为完成竞赛工种所要求的作品,操作技能竞赛时间为180分钟。通过决赛的选手由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免费核发相应工种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3.总决赛:决赛技能实操成绩前30名选手参加总决赛走秀,按照实操竞赛、走秀竞赛各占总成绩的20%和80%的比例进行综合排名,产生金、银、铜奖及其它奖项。
四、竞赛时间、地点
(一)竞赛时间(见下表)
赛事环节 | 时间 | 理论竞赛 | 实操竞赛 |
宣传发动及报名 | 5-7月 | ||
初赛 | 8月初 | ||
决赛 | 9月初 (暂定) | 9:00-11:00 | 14:00-17:00 |
总决赛 | 11月初 | 2015虎门时装周期间 |
(二)竞赛地点:理论知识和技能实操竞赛地点均安排在东莞市职业技术学院(暂定),总决赛地点安排在虎门富民童装中心多功能厅,地址位于虎门大道305号富民童装中心22楼。
五、参赛选手条件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从事服装设计行业的从业人员以及就读各服装院校的学生、学员等。
(三)身体健康,无学历和职业资格等级限制。
(四)参赛企业资格:必须是在东莞工商局注册成立,是依法纳税、合法经营的东莞地域范围内的服装企业。
六、奖励办法
本次竞赛参赛人数须在60人或以上,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最佳效果图奖、最佳工艺制作奖、最佳设计创意奖、最具市场潜力奖、最佳服饰搭配奖五个单项奖各1名;优秀奖10名;对推荐优秀选手来参赛的企业颁发“优秀参赛企业奖”。具体奖励方法如下:
(一)颁发获奖证书、奖金
一等奖10000元/名,二等奖6000元/名,三等奖3000元/名(一、二、三等奖的奖金由市人力资源局和虎门镇政府共同提供),各单项奖2000元/名,优秀奖1000元/名(单项奖和优秀奖的奖金由虎门镇政府提供),并由竞赛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
(二)授予荣誉称号
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局、市总工会分别授予“东莞市技术能手”、“东莞市职工技术标兵”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第一名获得者由竞赛组委会向市评模办(设在市总工会劳保部)推荐“东莞市五一劳动奖章”提名。
(三)颁发“优秀参赛企业奖”牌匾
对推荐优秀选手来参赛的企业颁发“优秀参赛企业奖”牌匾。
(四)颁发职业资格证书
本次竞赛中,理论知识成绩和技能实操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市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免费核发服装设计师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七、竞赛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到7月20日。
2.报名地址:虎门连升北路博美综合楼8楼(虎门沃格服装职业培训学校内)。
3.报名电话:0769-82888518
4.各参赛选手须完整填写《2015年东莞市服装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1),另外提交近期免冠两寸彩照3张,并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报名资料地址:虎门太平网(网址待定)。
(二)资格审核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选手均有资格参加初赛。初赛资格审核由组委会执行;选手进入决赛资格由东莞市虎门服装设计师协会审核通过。决赛所有专家评委经东莞市虎门服装设计师协会提名,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局、东莞市总工会审核确定;初赛专家评委经东莞市虎门服装设计师协会各会员单位提名,由东莞市虎门服装设计师协会审核确定。
(三)制发参赛证
由承办单位根据相关资料、选手信息制作参赛证,并在报到时发放给参赛选手。
(四)参赛作品投稿要求
1.系列服装设计:绘制一张彩色效果图(手稿或电脑图均可,要求27×40cm,拒收过大或过小作品),效果图要装裱完整。
2.设计稿正面为彩色效果图,左上方标明作品名称,右下方粘贴所用面料(5×5cm)。
3.设计稿背面为设计主题、设计构思(100字以内)、结构图(指正视图及背视线描图)、简单的工艺说明等(可以另附纸张)。
八、竞赛规则
(一)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并携(佩)戴竞赛组委会签发的选手证参加比赛。
2.参赛选手必须按比赛时间,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的编号位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离开赛场后不得在赛场周围高声谈论、逗留。
3.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纪律,不得将相关技术资料和工具书带入赛场。所有的通讯工具和***工具不得带入比赛现场。
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评审人员同意后作特殊处理。
5.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互相询问按作弊处理。
6.当听到竞赛结束命令时,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或答题,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比赛时间。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有关的物品带离现场。
(二)赛场规则
1.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竞赛组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2.各赛场除现场评委、安全巡视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赛场。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组委会允许,并且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得影响比赛进行。
4.各参赛选手的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赛场。
九、竞赛守则
(一)参赛选手守则
1.严格遵守技能竞赛的规则、技能竞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尊重评审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维护赛场秩序。
2.佩带参赛证件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评审员的检查。
3.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妥善保管。
4.比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现场。
5.比赛结束时间到达,应立即停止答题和操作,不得拖延比赛时间。
6.爱护比赛场所的设施、设备等,不得人为损坏比赛设备。
7.如对评审员有异议,应24小时内由所在赛区领队向竞赛仲裁组以书面形式提出。
(二)裁判员工作人员守则
1.服从竞赛组委会的领导,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切实做到严格认真,公正准确,文明评审。
2.必须佩带裁判证件,仪表整洁,语言举止文明礼貌,接受仲裁组成员和参赛人员监督。
3.保守比赛秘密;比赛期间,不得向选手泄漏、暗示竞赛秘密。
4.严格遵守比赛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延长。
5.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
6.监督选手遵守比赛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不得无故干扰选手比赛。正确处理比赛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7.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维护赛场纪律,如实填写赛场记录。
(三)仲裁工作人员守则
1.在仲裁组长领导下,按照职责,独立负责地做好仲裁工作。
2.检查和监督各工作机构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和执行《比赛规程》的情况。
3.依据有关规定,认真负责地受理各代表队的申诉。
4.对竞赛过程中出现的泄密现象和有失公正公平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工作人员守则
1.在组委会及下设工作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严肃认真的态度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做好工作。
2.熟悉《比赛规程》,认真执行比赛规则,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有关规定办事。
3.服从领导,严格遵守比赛纪律,发扬团结互助精神。
(五)保密守则
1.计分安排专人负责,全程在评审人员及工作人员监督下操作。
2.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由竞赛组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十、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设备,有失公正的评审、计分,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工作组提出。仲裁工作组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反馈当事人。
(二)仲裁
1.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保证比赛结果公平公正,组委会下设仲裁工作组。仲裁工作组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所有申诉并进行仲裁。
2.仲裁工作组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视弃权处理。
十一、联系方式
地址:虎门连升北路博美综合楼8楼虎门沃格服装职业培训学校
联系人:梁胜和、陈柳金
电话:0769—82888518
邮箱:voguecn2009@126.com
***:
1.2015年东莞市服装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2.2015年东莞市服装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3.2015年东莞市服装设计师职业技能竞赛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