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受理创业资金小额贷款申请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19年01月26日发表
东人函〔2014〕60号
各人力资源分局:
为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深入推进我市扶创业带就业计划,提高放贷效率,根据《关于东莞市小额创业贷款实施方案有关事项的复函》(东府办复〔2014〕18号),拟调整创业资金小额贷款政策,新的具体操作办法待市政府正式文件出台后,另行通知。在新的政策出台前,请各分局做好以下工作:
一、从2014年1月13日起全市人力资源部门停止受理创业资金小额贷款申请(包括一次和二次),并于1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分局已受理的小额贷款申请人资料录入系统(系统将于1月14日下午5:30之后关闭),纸质申请资料请于1月17日报送上市局就业促进科。
二、及时向申请创业资金小额贷款(包括一次和二次)的群众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三、贷款展期申请按照正常程序继续受理。
特此通知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2014年1月13日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10-02 02:16: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