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劳动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加强劳动监察,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减少劳资纠纷。根据《广东省劳动年审实施办法》的规定,现将开展2013年度劳动年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劳动年审的对象:我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
二、用人单位参加劳动年审的流程:
1、企业首先自行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政务信息网或东莞就业服务网,网址:http://rlzyj.dg.gov.cn/或http://jyfw.dg.gov.cn/,在“用户登陆”栏里输入企业的用户名(用户名与用工备案、工资监控的一致)及密码后进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网上申报系统,点击“劳动年审申报”→“新增”,按要求进行资料录入(这一项必需要申报)。
2、企业在网上进行申报后,携带劳动年审合格证(正、副本)或登记证(正、副本)、2012年度《劳动年审手册》到分局办理;首次参加劳动年审的用人单位,需相应提供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复印件到分局登记备案。
三、劳动年审时间:2013年4月1日—7月30日。逾期不按规定参加劳动年审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如有疑问,请向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支队咨询,咨询电话:22618669。
东莞市人力资源局
二O一三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