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外地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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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维护外来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权利,自2018年9月1日起,非徐州市市区(不含铜山区)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不再需要提供《就业创业证》。
业务流程调整以前,在徐州市市区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或灵活就业的非徐州市市区(不含铜山区)户籍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时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创业证》,而《就业创业证》需要外地户籍人员到暂住地社区办理。造成办事人员在暂住地社区、社保经办机构往返多次。
业务流程调整以后,外地户籍人员只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江苏省居住证》(徐州市公安局签发)三项材料,即可参加徐州市区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减少了办理材料,提升了服务体验,进一步优化了徐州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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