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制度试行一周年成效显著
7月30日,徐州市政府召开第19次常务会议。会议原则上同意调整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制度有关政策。会议强调要扩大社会受益范围,推动居家养老特别是医养结合的发展。要把政策落实好,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机构建设,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社会关爱体系。
照护保险政策近期即将进行调整。那么我市市区已经试行了一年的基本照护保险政策实施的情况如何呢?
2016年6月,人社部确定了青岛、南通等15个城市作为全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徐州市并非国家试点城市,但为切实解决我市失能人员的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难题,推动医养结合工作,我市主动承担了试点任务,积极探索、先行先试,2017年2月出台《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徐州市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徐政办发〔2017〕18号),于7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目前市区基本照护保险制度试行一年,已全面覆盖市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为重度失能人员提供了基本的资金和护理服务保障,缓解了失能人员家庭的资金和护理服务压力。
截至2018年7月底,市医保中心共受理参保人员失能评定申请6976人次,已鉴定符合重度失能标准5731人,目前正常享受照护保险待遇5142人。其中60岁以上人员占88.97% 60岁以下人员占11.03%,居家照护占93.36%,入住养老机构照护占6.***%。
我市目前签订协议照护服务机构13家,其中,养老机构9家,医疗机构4家。市医保中心按月进行照护待遇结算工作,及时将照护保险待遇支付给失能人员和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已支付照护保险待遇1400余万元。
一项新的制度的贯彻落实,需要踏实、贴心、细致的经办服务工作。照护保险制度服务和保障的对象为重度失能人员,市医保中心对这些需要特殊关爱的群体,提供了优质、高效、贴心的服务。
——做好政策宣传。为了让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了解照护保险政策,尽快申请相关待遇,市人社局、市医保中心通过新闻发布、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领导干部大走访等多种形式宣传照护险政策。
——开展入户调查。为深入了解重度失能人员生活护理状况,掌握其照护难点和实际需求,为我市照护保险政策制定和调整提供依据,市医保中心定期开展入户走访调研工作。调查采取填写调查问卷、与失能人员或其亲属交流等形式,采集失能人员真实的需求,同时也收集到一些好的意见和建议,受到受访群众的好评。
——精简申请材料,落实“放管服”。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医保中心对照护保险待遇申请表进行了多次优化和调整,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最大限度的精简,取消了病情诊断证明、社区居委会意见、检查报告、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书面材料,给申报人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我市基本照护保险制度实施一年来成效显著,2017、2018连续两年作为徐州市为民办实事项目,还成为江苏省2017年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试点示范项目,考核结果优秀,获得省试点项目资金补助。本月我市将启动新增协议照护服务机构申报工作。
近期我市将调整基本照护保险有关政策,拟将重度失智人员纳入基本照护保险制度保障范围,并实行“失智专区”管理,适当提高入住机构重度失能人员生活照料基金结算标准,将入住医疗机构重度失能人员的医疗服务纳入照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适当提高协议服务机构***照护服务标准,改进***服务模式。今后还将积极完善照护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探索大数据应用、互联网+应用,手机APP应用,更好地服务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