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调整7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7月1日起,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8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160号)文件精神,我市2018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进行如下调整:
1.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每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125元,最高缴费基数为19935元;对应的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625元,最高缴费金额为3987元,个体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625元至3987元之间确定缴费金额。
2.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11%或6%)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缴费基数为3125元。参保人员可以按11%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为每月344元,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也可以按6%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金额为每月188元,享受住院(含家庭病床)医疗保险待遇,但不划入个人账户资金,不享受门诊统筹基金支付的门诊待遇。
按11%比例缴纳的参保人员,每年一月份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中代扣大病医疗救助费(每人每年200元)、补充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12元)、基本照护保险费(每人每年30元);按6%比例缴纳的参保人员,每年一月份需另外缴纳24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