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劳动监察部门积极做好高温期间职工权益保障工作
当前,我市天气连续持续高温,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温期间职工权益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用人单位积极落实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措施,依法支付高温津贴。为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在夏季高温期间的劳动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全市劳动监察部门积极开展高温期间职工权益保障工作专项检查活动。
市劳动监察支队组成四个检查组,对相关单位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单位落实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防措施,依法支付高温津贴情况;引导企业根据本单位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积极落实工作场所防暑降温各项措施,并采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轮换作业、适当增加高温工作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室外作业等措施,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和身体健康。同时,督促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高温津贴标准,及时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高温津贴。发现用人单位存在不依法支付高温津贴、以防暑降温饲料充抵高温津贴,以及以高温期间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为由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资金等行为的,将及时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加强遵守工时规定情况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超时加班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控制职工工作和休息时间,严禁连续加班加点。对存在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用人单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发现企业存在违反规定安排职工露天作业、超时加班、未经批准擅自实施特殊工时,以及不依法建立考勤制度、拖欠克扣加班工资等违法行为的,及时立案,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或造成职工健康损害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
强化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切实维护妇女和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存在违反规定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高温作业、不依法建立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制度,以及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或哺乳期女职工加班、夜班劳动等违法行为的,及时依法查处纠正;对造成损害女职工、未成年工身体健康等危害后果的,从重从快惩处;对存在使用童工行为的,一经查实,予以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