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设立为省内劳动能力鉴定现场示范点
近期,根据《江苏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现场管理办法(试行)》(苏人社规【2014】3号)、《关于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现场建设情况评估的通知》(苏人社函【2015】330号)要求,2015年底,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评估专家组对省内各市的劳动能力鉴定现场建设情况进行了评估。我市根据各项指标要求,切实加强劳动能力鉴定现场管理,在建章立制、场地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流程、工作纪律等当面,夯实工作基础,健全运行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保障了我市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通过评估专家的全面评审,我市被评选为省内设立的两个劳动能力鉴定现场示范点之一,评估专家组对于我市劳动能力鉴定现场的建设工作的开展给予了高度评价。
我市作为省内劳动能力鉴定现场示范点,将再接再厉,在总结现有经验的基础上,不断开拓创新,提高管理标准、提升服务效能,发挥先进地区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我市劳动能力鉴定现场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