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社保中心向抗战老战士颁发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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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勿忘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根据***《关于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发放工作的通知》(厅字【2015】7号)和中央宣传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章发放工作的通知》(宣电【2015】52号)精神,9月8日市社保中心对首批居住在市区的 “抗战老战士”进行走访慰问,并发放抗战胜利70周年纪念章,表彰他们的历史功勋,充分肯定他们对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作出的历史贡献。
为确保纪念章发放工作顺利开展,先期市社保中心按照文件要求对发放名单内的抗战老战士的身份进行逐一核实,确保纪念章统计数据准确,不错发、漏发,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上报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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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2 02:15:0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