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发展家庭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4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1〕49号)精神,促进全市家庭服务业的更好更快发展,市政府下发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徐政办发[2014]134号)。文件共分7个部分,24条。主要优惠政策可概括为:一项工伤保险制度、品牌和标准化建设二项奖励制度、就业创业门槛与经营成本两个降低、五项税费减免、九项补贴政策。
意见强调:要制定实施发展规划、明确重点发展业态、培育家庭服务业市场、加强行业协会建设,建立协调机制,加强基础工作。
意见强调:要鼓励各类人员到家庭服务业就业、创业,支持家庭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实行有利家庭服务业发展的财税、土地等优惠政策;加强就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加强经营管理和专业人才培养。
意见强调:要推进家庭服务业标准化,加强市场监管,推进诚信建设;规范家庭服务机构、被服务家庭与从业人员的关系,维护从业人员权益,从业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建立从业人员权益维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