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简化转诊转院手续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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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就医,简化办事程序,近日,我局在征求部分医疗机构和参保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下发通知,调整了徐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办法。新办法对于市外转诊转院进一步简化了办理手续,由一家三级医院经院内会诊确定,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后,即可转外。废止了原办法规定的必须由两家三级医院会诊后才能转外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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