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举办案例研讨活动
2013年5月22日,市局政策法规和劳动监察处举办案例研讨活动,该研讨作为全市人社系统法制工作会议的一个议程,各县市区局的分管领导、法制科长参与讨论。
会议重点讨论用人单位恶意拖延支付工伤待遇的解决办法。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程序包括工伤认定、工伤行政复议、一审工伤行政诉讼、二审工伤行政诉讼、劳动能力鉴定、仲裁程序工伤待遇索赔、一审诉讼、二审诉讼。如果将所有程序走一遍,大概需要3、4年,最长时间可达6、7年。当前行政复议案件数据显示,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为逃避法律责任,往往恶意利用法律规定来拖延时间。2012年行政案件数量明显增长,其中工伤行政案件占大部分,而其中案情清楚事实明了的又占多数,用人单位“合法”的损害了工伤职工切身利益,同时又大量的增加了人社部门的工作量。
参会人员讨论热烈,一种观点认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是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不应采取措施进行限制;另一种观点认为应该对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督促参保,以保护工伤职工及时得到工伤赔偿,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和谐。参会人员一致认为应加大对未参保单位的检查力度,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