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模式建立基地长效管理机制我市出台人事考试基地管理暂行办法
2013年2月1日,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徐州市人事考试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在省内率先出台人事考试联建基地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该暂行办法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我市人事考试基地建设周期长,建设标准高、技术手段新,亮点频现,得到了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为确保发挥基地效能,结合联建基地特点,我们提出了集管理办法、服务协议、考核细则为一体的创新管理思路,在“建好”基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管好、用好”基地的模式。
《办法》共六章二十一条,通过确定总体要求、约定双方职责和制定保障机制等规定,对联建基地的选取确定、内部建设、运行管理、考核奖惩以及费用结算等方面进行了规范。重点有三方面:一是在内部建设上对联建基地提出总体要求,要其参照省相关管理规定开展工作,目的是发挥其主观能动性,实现主动的自我管理,由“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把人事考试工作纳入其内部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在运行管理上明确了协作原则,各自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旨在提升配合度,实现考试机构和联建基地考务组织无缝对接,有序运转;三是明确了结算内容及对应的结算方式和原则,明确了结算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考核量化实施的原则,明确将制定配套细则,将管理理念转化为可操作性的管理措施,以确保既定原则得以落实。
继出台管理办法后,下一步还将陆续拟定联建基地的服务协议、考核细则等配套操作细则,并在实践中适时调整,努力建立起对联建基地的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基地的安全、高效、有序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