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11869名参保职工调整门诊就医定点单位
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单位就医、购药的工作已实施一年,在这一年中,市医保中心始终贯彻“百姓办事零障碍”的服务意识,努力为参保人员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使参保人员选择定点单位就医、购药的工作顺利进行。截止目前,全市85万参保职工中已有72.9万人进行了门诊就医定点单位的选择。
根据我市医保政策规定,每年12月份为参保职工重新选择变更门诊定点单位的时间,为了方便广大参保人员可以及时、便捷的办理此项业务,市医保中心采取精细服务举措,开通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绿色专属通道,配备协办员方便其随到随办;增设了业务办理引导服务,安排专职人员积极的帮助前来办理业务的参保人,快速便捷的进入办事流程。据统计,自2012年12月1日至31日,全市有11869名参保职工选择或调整了门诊就医定点单位。其中,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承办4730人,全市300余家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及用人单位经办7139人,其余未进行变更的参保职工由系统默认了其上年度定点选择。
根据我市医保政策规定,集中选择、变更工作结束后,参保职工因新参保、住址变迁、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需选择、变更定点单位的,由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服务站或到市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大厅进行选择、变更,每年最多变更一次。同时,为了进一步方便参保职工办理此项业务,市医保中心正积极与相关技术部门联系,在保证信息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不受侵害的基础上开放互联网平台供参保人员选择,以向参保人员提供更便捷、高效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