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监察支队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提高双维护的能力和水平
为提高监察工作“双维护”的能力和水平,市劳动监察支队采取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和执法服务活动。进一步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职能,以“执法服务促发展”为主题,采取送法***、政策咨询、发送监察建议书、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广泛开展法律宣传和执法服务活动,以全面提高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接受监督检查的自觉性,主动规范用工管理,积极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避免过激维权行为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劳动保障监察日常执法工作。进一步加大日常执法的工作力度,有计划地做好日常巡视检查和书面审查工作,及时高效处理劳动者举报投诉案件。逐步建立日常巡视检查目标管理制度,确保巡查任务的落实,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开通网上书面审查系统,提高书面审查的效率,探索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电话与“12333”咨询服务热线的衔接,为劳动者举报投诉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劳动用工、规范劳动合同、社会保险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整治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安排劳动者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两金”(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预存企业工资保证金)、“三制”(企业用工实名制、一级承包商负责制、属地管理政府维稳负责制)、“一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规定,加强执法,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杜绝因拖欠工资引发农民工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切实做好大要案查处和舆情监控工作。继续发挥劳动保障监察主动出击、依法处置的优势,全面掌握企业用工状况,及时了解劳动者诉求,加大对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做好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和重大违法行为的预防工作。按照“及时发现、准确研判、快速反应”的原则,建立涉及劳动者权益维护事件的舆情监控分析、应急处置机制,对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反映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线索要做到事前有人发现、事中及时调查处置、事后有舆论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