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初级研究生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材料的通知
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职称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18〕1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18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工程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对象
在我市市区(含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工作,已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从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的质量检验、质量认证、计量检定、基准和标准物质的建立、标准制定(修订)、标准化技术的研究与推广、锅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检验、特种设备与器具维修、国内外标准技术情报和信息研究等专业的技术开发、应用科学研究、咨询服务、技术法规修订、科技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二、初定条件
(一)学历、资历基本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 〕96号)执行。
1、非职业准入和非“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才,其中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的。
(1)员级职称:获得中专、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可初定员级职称。
(2)助理级职称: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获得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或获得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或获得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中级职称: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或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2、非职业准入和非“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才,其中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的。
(1)员级职称: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初定员级职称。
(2)助理级职称: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或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获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或获得其他专业中专学历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申报条件中学历资历的要求如与江苏省最新发布的资格条件不一致的,按最新发布的资格条件执行。
(二)申报初定职称,按照相关学历和资历条件的要求应满年满月。
(三)申请初定专业技术人员,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要求。
(四)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初定职称,应提供县(市)区职称部门、市职称系列(专业)职称管理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电子登记表、年度审验表。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年度内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累计不少于72学时。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每年须在“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1门公共科目的学习考核,计24个学时。专业科目学时以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及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业务培训为主。
三、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2份(见***1)。
(二)国家承认有效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公共科目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所有复印件需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审核人签名)。
(三)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证明材料(A4纸)。
(四)本人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照片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单位姓名)。
(五)申报材料要求“一人一档”,档案袋统一封面(封面见***2,档案封面要求打印件,手写或涂改拒收)。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材料报送截止至2018年10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报送地点: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人事教育处,地址:徐州市王陵路72号质监局大楼717室。联系人:杜文娟,联系电话:0516-85698733。
(二)《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中部门考核鉴定及单位考核审核意见,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负责填写。
***: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档案袋封面外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