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8年度徐州市社会科学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含研究生初定中级)申报材料的通知
市各学会、研究会,市各部门研究机构,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研究室: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徐人社发〔2018〕121号)和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18〕1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徐州市社会科学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助理研究员)申报评审工作自即日起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徐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人员包括在我市工作的港、澳、台以及外籍人士,均可申报本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已有其他系列中级职称人员,愿转为助理研究员职称,可按相关规定申报。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2017年6月印发的《江苏省社会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7〕3号)文件要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一律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社会科学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以江苏省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颁布的最新资格条件及细则为准。
(一)学历、资历基本要求
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或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可申报评审中级职称。
(二)专业理论知识与能力要求
1.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基本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2.熟悉和掌握本学科研究方法,具有与本专业相关的基本研究能力,能独立开展研究工作。
3.参与省、市和有关部门下达的课题研究,并撰写部分研究报告,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三)科研成果与业绩要求
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同时满足条件2、3、4中任一条。
1.在CSSCI来源期刊(以下简称C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
2.参与撰写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其中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3.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4.研究报告获得市(厅)级领导肯定性批示2项以上(署名前三)。
(四)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科研业绩显著,年度考核合格(称职),并至少1次为优秀,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资格。
1.不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2.具备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研究实习员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或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
(五)破格评审条件
在满足正常评审科研成果条件的基础上,破格评审还须满足下列条件1,同时满足条件2、3中任一条。
1.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三等奖1项,或市(厅)级一等奖1项,或市(厅)级二等奖2项以上(署名前三)。
2.出版学术著作l部。
3.在C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六)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要求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七)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初定)职称,应提供县(市)区职称部门、市职称系列(专业)职称管理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电子登记表、年度审验表。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年度内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累计不少于72学时。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每年须在“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1门公共科目的学习考核,计24个学时。专业科目学时以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及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业务培训为主。
(八)截止时限要求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本次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申报流程
职称申报采取个人申报及单位推荐的形式。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按申报规定审核申报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并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及审核日期,对申报材料中各项目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有行政主管部门的,需经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审核人签字及审核日期;单位在县(市)区的,需经县(市)区职称管理部门同意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在本单位公示栏将申报人的申报情况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将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按照申报通知要求上报(含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结果)。
四、评审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评审需提供的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3份;
2.《申报中级技术资格人员简介表》(A3纸)一式11份;
3.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1份;
4.具备研究实习员资格以来的年度考核表(近三年);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或聘文)、各种获奖证书、成果证书、继续教育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经用人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日期;
7.学术报告、论文、论著等。
8.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提供公示证明)、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同意;
9.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资格证书备用,照片后写上单位和姓名)。
送评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核。除《申报表》、《简介表》、《一览表》、各类证书原件外,均须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成一册,统一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材料袋”作封面,首页附“评审材料目录”。
(二)初定中级需提供的材料
1.申报人如实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3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公示(提供公示证明)、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同意;
6.本人近期小2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资格证书备用,照片后写上单位和姓名)。
备注:评审和初定具体报送材料可在徐州社科网“中心”。
五、评审材料报送时间
时间:2018年8月30日至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东区综合楼A408室(徐州市社会科学研究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崇新 联系电话:83732574,159****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