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对两项医保专项稽核检查情况予以通报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稽核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于2017年7月起至12月,联合省、市、县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我市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情况开展了稽核专项行动。徐州市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数1591家,稽核1921家(次),查实违规金额113.3万元,追回拒付资金113.3万元;定点药店495家,稽核数937家(次),查实违规金额8.16万元,追回拒付金额8.16万元。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立即开展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我市于2018年一季度开展了对全市定点医疗机构的专项检查工作,就我市多发常发的医保违规、违法行为,在全市各统筹区开展“拉网式”检查并及时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截止目前,我市检查各级医疗机构467家次,已立案101件,结案62件。 已追回违约费用28.15万元,暂停1家医疗机构住院服务资格。
以上两项检查,市医保中心严格按照上级部署,精心组织高效行动,高质量地完成了稽核检查任务,确保检查取得实效。4月25日下午,市医保中心召开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参加的情况通报会,就以上情况进行了通报,要求各定点单位严格按照医保相关协议规定,守规守法地为参保人员服务。
今后,我市还将继续加大医保监管稽核力度,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及医师的培训,及时通报监督查检情况,不断扩大医保监管影响力,畅通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对疑似违规行为及时查处。对于通过检查发现的涉嫌违法的线索,及时通报给公安部门查处。同时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针对违规行为的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今后将继续开展经常性的专项稽核检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