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徐人社发〔2018〕94号
关于做好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
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人事(组织)处:
为做好2018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按照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8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严格按照苏人社发〔2018〕98号文件规定的考评对象及范围、申报条件、考评要求开展本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苏人社发〔2018〕98号文件详见“徐州市工考网”(gk.xzjxjy.com)。
二、技师申报
1. 申报人按照***1(一)至(六)及(十一)项申报材料报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确定符合申报条件的须在单位范围公示。
2. 公示无异议,单位人事部门登录“徐州市工考网-岗位考核报名”填报申报人信息,并及时将申报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主管单位审核、签署意见。(因时间紧,公示和填报信息可以同时进行。)主管单位审核无误后,及时报同级工考部门。
3. 因今年徐州市继续教育平台升级,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期间未完成一次继续教育考核的,允许先申报技师考评,后补继续教育学习。如在技师选拔后仍未完成继续教育考核的,将取消技师申报资格。
4. 技师申报工作截止至2018年4月30日。
5. 县(市)、区工考部门将技师申报材料于5月3日前报市工考办。
三、技师选拔及推荐
1. 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统一参加2018年5月26日举行的技师选拔考试。考试通知另见“徐州市工考网”。今年不再对申报人收取考试费用。
2. 通过技师选拔考试、分数达到合格线的人员,须按照***1补充报送(一)至(十一)项技师申报材料,同时准备参加省技师培训。补报申报材料事项另行通知。
四、技师培训及考核
按照省工考办工作安排,8—10月为技师培训考核阶段。培训事项另行通知。11—12月为评审、发证阶段。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培训、考核考评工作,是贯彻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联 系 人:李 秀 刘嘉辰
联系电话:0516—80801321
联系地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东综合楼A115
***:1. 技师考评申报材料
2.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
审批表
3. 公示(样本)
4. 技师量化考评表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18日
***:徐人社发〔2018〕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