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大学生创业企业业绩奖励工作的通知
各大学生创业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大学生创业企业激励政策,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企业快速发展,根据《徐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奖励办法(暂行)》的通知(徐人社发〔2013〕195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17年度大学生创业企业业绩奖励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徐州市区范围内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在园孵化企业和孵化期满毕业3年内的优秀企业。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具体包括: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产业化基地、中国矿业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江苏师范大学科技园大学生创业园、鼓楼区大学生创业园、徐州工程学院大学生科技园、徐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业园。
二、基本条件
(一)企业法人已申领并持有通过年度审核的《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
(二)在徐州市区内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三)依法在徐州市区内纳税;
(四)总部机构坐落在徐州市区内;
(五)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没有税收违规行为;
(六)符合徐州市生态、环保要求;
(七)诚信经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无违法经营情况发生;
(八)正常参加园区半年考核并合格;
(九)正常报送季度财务报表,无漏报、晚报、不报情况;
(十)没有严重违反园区管理规定的情况;
(十一)贸易、培训、餐饮、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不在该奖励范围以内。年度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的企业不再实行奖励。
三、奖励标准
(一)企业经营业绩奖励。在徐州市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内经营,自入驻园区年度起三个会计年度内给予企业经营业绩奖励。其中,年度营业收入500万元(含)以上的,奖励5万元;年度营业收入100万元(含)至500万元(不含)的,奖励3万元;年度营业收入80万元(含)至100万元(不含)的,奖励1万元;年度营业收入50万元(含)至80万元(不含)的,奖励5千元。
(二)优秀毕业企业奖励。在徐州市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孵化期满,当年离开大学生创业园并在徐州市区范围内纳税的企业,自离开创业园年度起三年内,每会计年度营业收入达到或超过500万元的,每年给予优秀毕业企业奖励5万元。
四、办理程序
(一)申报材料。
1、2017年度徐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奖励申请表;
2、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具体审计要求见***)
5、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成功孵化出园企业需要提供入园协议及毕业通知单。
(二)申报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 3月19日—3月30日
地点: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612室(徐州市泉山区西安南路122-2号原劳动局)
联系电话:0516-85601055
(三)市创业工作指导中心对申报情况进行初审,合格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核。相关部门审核确定年度奖励企业名单后,在公共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周,公示期满无疑议,奖励资金直接支付至企业。
***1:2017年业绩奖励审计报告出具要求
一、2017年度大学生创业企业分级奖励需要提供的审计报告推荐江苏富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企业从这两家会计事务所任选一家:
(一)江苏富邦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建国东路户部商都901室
联系人:陈所长
联系电话:0516-68387512 180****6169
(二)徐州方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和平路***号帝都大厦26楼
联系人:夏经理
联系电话:0516-83905008 138****6127
二、需要向会计师事务提供的审计资料清单
(一)企业基本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外汇登记证(如果有)。
2、公司成立的批复文件(如果有)、验资报告、公司章程。
3、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
以上证照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企业财务资料
1、会计报表
2、使用软件做账的企业可提供具体到明细科目的科目余额表(涵盖全年的发生额和年底数)
3、会计账簿(使用软件做账的企业可导出电子版)
4、会计凭证(使用软件做账的企业可导出全年的凭证序时簿)
5、大额采购、销售合同(2万元以上)
6、银行对账单;资金流水,回单等收付款单据
7、入库单;出库单;发货单等。
***2:2017年业绩奖励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