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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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从12月1日召开的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2018年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工作已经启动,人均筹资标准为65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180元,按年一次性缴纳,其余资金由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市财政配套资金给予补助。集中筹资期间,由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各镇、街道、高新区和开发区委托参保承办机构办理,其余时间在各镇卫生院医保办办理。办理时间从即日起至2018年2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止。
会议指出,医保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要强化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做优做实这项惠及广大群众的民生工程,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会上,各镇区街道及相关责任单位负责同志签下责任状。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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