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2017年度建设工程系列初定专业技术职务工作的通知
根据《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实施办法》(徐政人发〔2008〕16号)、省市会议精神和2017年度职称工作安排,结合我市建筑行业的实际,现就2017年度建工系列初级职称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认定形式
在我市建设工程领域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实施办法》中初次认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要求
1、中专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中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5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3、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大学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获得双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各系列申报条件如与江苏省最新发布的资格条件不一致的,按最新发布的资格条件执行。
初次认定工作严格把握所学专业、所在岗位、所定资格三者一致。初定员级、助理级所学专业与申报任职专业如不一致的,只需参加所申报学科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本科段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1门主干课程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报名表。符合初定条件的(含考试、非考试)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徐州市城乡建设局公告栏“徐州市2017年建设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
(二)资格审核及报名。10月17日-27日(节假日除外),初定人员将以下材料提交至徐州市中山南路48号市建协咨询中心。
(1)徐州市2017年建设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报名表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2吋彩色免冠照片2张;
(5)员级资格证书(员级升助理级人员);
(6)助理级资格证书(转评人员)。
(三)缴纳费用及领取考试准考证。
1、以考代定人员。送审材料时,考试、报名费交至市建协咨询中心。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6〕184号,苏财综〔2006〕86号)的规定,初定考试按每人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按每人10元收取报名费。
2、其他人员(员升助理级、转评等),评审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的规定,按每人60元收取。
3、资格审核合格者缴纳费用后,现场领取考试准考证。
(四)考试。采取封闭闭卷考试。考试时间:2017年11月25日上午9:30-11:00,考试地点:九州职业技术学院(铜山区)。考试内容以市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布的复习题为主。
为严明考场纪律、杜绝作弊,考试期间,市建设局、考点学校相关负责同志联合组成2017年徐州市建工系列初级职称考试监考领导小组,领导监督考试工作。
(五)初定结果认定。考试后15天内,市城乡建设局公布合格人员名单,申请初定人员可登陆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认定结果。由市城乡建设局印发资格文件,统一制作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以往取得员级资格证书现升助理级的,以及助理级转定的,不需要再次参加考试,直接现场报名。
(二)对于逾期不送审材料的考生,过期不予受理。
(三)咨询电话:徐州市建协咨询中心 0516-83908188。
徐州市城乡建设局职称办 0516-66998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