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全面启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
12月16日,徐州市政府下发《关于印发徐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徐政规[2011]10号)并于16日召开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徐州市的实施办法遵循了国家和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的主要内容,并在合并、增档、提补三个方面有所突破:
一是合并。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结合当地的新农保工作实际,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合并实施,统称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二是增档。徐州市在省确定的100-1200元十二档次的基础上,增设了每年缴费1500元、2000元、2500元三个档次,供参保人选择。这些档次的增设为该市正在制订的征地保障政策预留了对接出口。
三是提补。该市从积极引导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入手,按照缴费档次细化了财政补贴标准,缴费财政补贴明确为每人每年30-150元,与省《实施办法》确定的30-50元标准相比有较大幅度提升。其中年缴费100元补贴30元,年缴费2500元补贴150元。
目前,徐州市符合参保条件的22.97万名居民已全部填写了《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调查表》及《参保家庭登记表》,其中6.55万名60周岁以上居民在年底前领取今年7-12月的基础养老金,16.43万名16-59周岁符合条件的居民参保缴费,确保了省政府确定的“基本实现全覆盖”工作目标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