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举措力推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为鼓励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着力解决创业就业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我市于2011年12月1日起,推出二项新的举措,深度推动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一、简化贷款申请手续
由原来的到承办银行申请改为到户籍所在地社区申请,借款人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领取《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一份)、《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前期审查表》(一式四份),经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初审、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复审、区就业管理中心确认盖章后,由贷款人到指定的银行办理贷款申请。
贷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婚姻证复印件、收入证明(各银行往来流水明细半年以上)、用途资料(营业执照或项目计划书、购销合同等证明资金用途的资料)。
2、担保人:担保人身份必须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同时,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夫妻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婚姻证复印件、收入证明等资料。
3、抵押物:抵押物权属证明(房产证、土地证)。
办理时,应将所需资料原件与复印件一同出示,其中复印件共三份,一份交由银行,另两份分别交至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及各区就业管理中心。
二、承办银行为江苏银行
市区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由交通银行承办现改为江苏银行承办。
承办银行地点:矿大科技园科技大厦一楼江苏银行徐州分行徐州科技支行,咨询电话:83880086。
附:各区咨询电话
云龙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83169728
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87725163
泉山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85936075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障局:87795227
贾汪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87719506
铜山区劳动就业管理处:83505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