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保障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
徐州市地处沿海经济发达省份,又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因此,农民工工作机构和部门承担着农民工输出、输入的双重压力。现有外出农民工130万人,主要分布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东北地区,就近就地转移农民工65万人,主要从事高效特色农业生产经营(“三棚”生产经营),吸纳外来农民工15万余人,主要来源是鲁、豫、皖以及苏北周边地区,主要从事建筑业、制造业以及采矿业。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一直是我们工作的难点和重点,但由于我们措施得力,近几年来,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实现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未发生一起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恶性事件,为“和谐徐州”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在建筑领域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截止今年10月份,全市建筑领域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28亿元,因工程结束返还建筑企业0.60亿元,未发生一起动用“保证金”发放农民工工资情况,也就是说,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均及时足额发放。徐州市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明显高于周边地区。据有关资料,建筑领域木土日工资不低于450元,瓦工日工资不低于280元,上工日工资不低于240元,下工日工资不低于100元。
二是工会、建设、劳动监察等部门实行联合执法制度。执法检查采取定期、不定期、突击执法检查,对经常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实行挂牌定点检查,每年初、末还要进行拉网式排查。
三是开设“绿色通道”帮助农民维护合法权益。各级法院、劳动仲裁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恶意拖欠违法行为采取“快受理、快立案、快结案”措施,并免费受理,免费聘请律师,免收诉讼费等。
四是在企业内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凡是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大中型厂矿企业均要求建立该制度,由企业负责人、工会组织、劳工部门、农民工代表参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农民工工资(福利)进行协商。目前,在我市大中型农民工集中的企业基本实现工资协商制度,并实行月工资公示制度,大部分建筑企业还实行工资日结算制度。
另外,市司法部门还经常组织律师志愿者在市区、去外地帮助徐州籍农民工维权,市农民工办还与市各新闻媒体联合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企业进行公开曝光(这一措施至今未发生一起,说明我市企业还是比较守法的)。
存在问题:一是零活就业农民工被侵犯严重,不签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拖欠工资等经常发生。二是基层政府部门因拖猪八戒 建筑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这是我市农民工上访、集访的两大诱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