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为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省人社厅文件精神,我市于2016年6月15日至7月29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是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企业及钢铁、煤炭企业。对近期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破产重整、经营方式或规模重大调整、关停并转、异地搬迁等情况,今年以来曾发生集体投诉、集体劳动争议或群体性事件,以及日常巡视检查、2015年度书面审查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整改措施,实施长效监管。
本次专项检查的内容是: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一是用人单位特别是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劳动合同签订和按月足额支付工资情况;二是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行业的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三是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及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四是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执行情况;五是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治欠保支情况;六是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法律规定情况;七是用人单位遵守工时规定及带薪年休假规定情况;八是遵守高温津贴规定情况;九是用人单位遵守有关女性就业和劳动权益规定的情况。
专项检查分为动员宣传阶段、检查实施阶段、分析总结阶段。检查人员将开展网格定期走访、简单矛盾调处等活动,动态掌握企业社会保险、劳动用工等信息,实行分类监管和重点监察,及时发现报告预警信息,有效监控用工隐患企业,逐步建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与以往不同,此次检查,将创新工作方式,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综合运用提醒、约谈、告诫、责令整改、行政处罚及移送司法机关等手段,加强对违法主体及有关人员的事中事后监管,防止出现不执法、乱执法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