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自然科学研究(实验)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工作部署,现将2016年度自然科学研究(实验)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本系列专业技术工作的科研人员和实验人员,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可申报。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要求:详见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网址www.jstd.gov.cn),《关于报送2016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已下发)。
(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1、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
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3、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任初级职称满4年。
4、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任初级职称满4年,工作满8年。
5、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并任初级职称满4年,工作满15年。
(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条件
1、硕士研究生(硕士学位)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个月以上,经考核合格,均可申请初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获得双学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6个月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年以上。
4、大学专科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3年以上。
5、中专毕业,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二、其他条件
申报2016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按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颁发的资格条件执行(苏职称〔2003〕2号)。
(一)职称计算机条件
1、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在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资格时长期有效。
2、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学位)或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可免试。
(二)职称外语条件
按《关于调整完善我省职称外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通〔2007〕76号)规定执行。
(三)公共科目考试条件
根据市职称办(徐人社发〔2012〕354号)要求,从2013年起,须提交1门公共科目考试合格证。
公共科目的学习考试在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 (网址 http://www.xzjxjy.com/index.jsp)上完成。
(四)继续教育条件
为贯彻全省职称会议精神,本年度申报中、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需要提供三科公共科目继续教育证书,申报初级职称本科学历需要提供一科、专科学历需要提供三科继续教育证书。
(五)其他条件
1、实行学历网上验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除提供学历证书原件验审外,2002年以后毕业的大专以上学历还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带有二维码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留学回国人员需要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核查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应提供所在单位为其缴纳社保参保缴费的证明。
3、实施论文检索查询制度。凡职称申报评审条件中要求在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申报人须提供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
4、根据职称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对其他系列中、初级资格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自然科学研究(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符合有关要求并通过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相应评委会的转系列评审,一年后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资格评审。
三、报送申报评审材料要求
(一)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以下内容:见江苏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网址www.jstd.gov.cn),《关于报送2016年度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已下发)。
(二)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材料必须具备以下内容:
1、表格填写
(1)需填写《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
(2)《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申报实验系列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5份。
2、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应分类装订成册。
第一册包括:国家或省职称外语统考合格证书复印件、江苏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复印件及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一式2份;国家承认的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已获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和聘书复印件;任期内(近3年)年度考核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第二册包括:任现职以来有代表的论著、论文(提供论文电子版)、科研工作报告2篇以上或者获市级科技进步奖2等奖以上,省级科技进步奖3等奖以上;有关科研成果获奖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本人近3年的述职报告1份。
第三册包括:破格晋升人员需按规定写明申报破格评审理由,符合破格条件的须提供相关说明材料。
请在各册首页列出该册的目录清单,并注明“申报人员姓名、单位、第几分册”。提交个人一寸照片1张。
(三)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材料须具备以下内容:
1、需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一式2份;可在徐州科技信息网(www.xsti.net)或到市职称办购买。(复印、打印必须用A4纸)。
2、提交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以及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证明等规定证件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
四、报送材料的时间及要求
1、请各单位在2016年6月20日- 6月30日内将评审材料报送市科技局组织人事处。
2、请各单位认真审核申报评审材料。所报的材料要真实、详尽、齐全,表格中的各项内容要填写规范清楚,加盖印章的栏目必须按规定加盖印章。申报材料中著作、论文及主要技术报告和成果获奖励及本人排名应在本单位内公示,公示意见需填入相应表格。
3、所报材料必须列出目录和件数,按顺序装袋。
4、根据省职称办有关评审费“以支定收”的文件精神,上报材料初审合格后,每位申报人员须交纳评审费(含初审费、专业学科组鉴定费、中级评委会评审费、材料费等),中级600元,初级400元。
5、报送材料地点:
徐州市解放路187号 市科学技术局组织人事处
联系人:秦凤江、梅静 联系电话:0516-83847170
6、凡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文件未明确的其它事项按照《徐州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初定实施办法》执行。
***: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3.《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
(***在徐州科技信息网http://www.xst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