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用人单位,各主管局: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423号令)和《江苏省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实施办法》(苏劳社察〔2005〕10号)及《关于开展用人单位2010年度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2010〕514号)规定,决定自2011年1月31日至4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2010年度书面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范围 本市所有用人单位(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 二、审查内容 书面审查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况。 三、审查步骤 (一)领取资料。用人单位可登陆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jsxz.lss.gov.cn/index.asp )《徐州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书面审查—统计模板》excel和《书面审查--职工列表模板》excel等相关资料,填写、录入数据。也可到本市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或附近的劳动保障所、站领取相关资料。书面审查期间,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在全市开展“送法***”服务活动,通过劳动保障所、站,向用人单位发送相关书面审查资料。 (二)自查自纠。用人单位对照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劳动合同、工资分配、社会保险以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主动纠正,将自查自纠情况如实填写在《徐州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用人单位自查申报意见”栏内,并按规定时间报送相关资料。 (三)报送资料。用人单位接受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书面审查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 (1)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2)《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 (3)《社会保险登记证》正副本; (4)2010年12月份职工名册、劳动合同签订材料、2010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5) 2010年11—12月份考勤记录、工资表(财务记账凭证); (6)填写的《徐州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式两份及U盘拷贝上报《书面审查—统计模板》excel和《书面审查—职工列表模板》excel电子表格; (7)有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提供有关劳务派遣协议,2010年12月份职工名册、工资表、考勤记录; (8)使用实习生的用人单位提供与学校签订的实习协议、实习生名单和学生证复印件。 (9)聘用下岗、内退、离退休人员的证明材料。 2、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1)法人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2)《劳动保障书面审查记录手册》; (3)填写的《徐州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式两份及U盘拷贝上报《书面审查--统计模板》excel和《书面审查—职工列表模板》excel电子表格; (4)工人及编制外人员2010年12月份职工名册、劳动合同签订材料; (5)2010年12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6)2010年11—12月份考勤记录、工资表(财务记账凭证)。 四、书面审查组织及分工 市、区统一进行。按照法定劳动监察管辖权,市劳动监察支队对市管辖以上单位进行审查,各区劳动监察机构负责对所辖区以下单位进行审查,不得越权审查。 各级主管部门(公司)应认真督促、组织所属用人单位自查自纠并做好报审材(资)料准备工作,如要求集中组织所属用人单位办理书面审查并***服务的,请提前联系,以便统一安排。 无主管部门或隶属关系不明确的用人单位,可直接携相关书面资料,到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或县(市)、区劳动监察大队参加书面审查。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按照管辖目录,分别对用人单位报送的书面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诚信创建基本条件的,列为2011年劳动保障诚信单位培育对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督促并帮助其进行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五、审查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间或领取《徐州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及相关材料,及时填写并按要求送审。单独通知审查的单位按通知时间送审。 (二)《徐州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一式二份,由单位按要求如实填写。书写清楚,不得涂改。 (三)书面审查信息记录作为单位先进、劳模及诚信评价的基本依据。被授予劳动保障诚信单位的用人单位,只需填报《徐州市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报告书》,不需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四)用人单位不按规定参加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或弄虚作假、不如实报送书面审查资料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对用人单位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新书面审查模板请登录徐州劳动保障网站,网址:http://jsxz.lss.gov.cn/download.asp?typeid=11《书面审查—统计模板》和《书面审查—职工列表模板》,录入数据上报。 审查地点: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及各县(市)、区劳动监察大队。 联系电话:85809302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