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徐单位人事(组织)处: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5〕7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对象及范围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职在岗人员,可按条件申报相应岗位工种的技师资格考评。2015年技师考评工种涵盖:服务、建设、机电、交通、水利、民政、农机、农林、质检、教育、广电、卫生、体育、钻探等14个行业(见***1)。
三、申报条件
(一 )近五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2011年底前取得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工证书。
(三)按徐政人发〔2005〕52号及徐人社发〔2012〕298号文件要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素质读本》学习,并完成相应继续教育培训任务,且考核合格。
(四)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中等以上专业技术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本工种毕业证书,或取得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证书。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直接申报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1、在技术创新、技术发明中取得成果,并获得省、市级以上证书;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获得前3名、市级技能竞赛获得第1名的;
3、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放宽申报工作年限3年和本等级工作年限2年(每个放宽条件在整个岗位技术等级晋升期间只能使用一次):
1.连续2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
2.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10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6名。
3.在本工种岗位上刻苦自学,取得本工种(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4.公派至国外使馆工作,且回国后仍在本单位从事本工种工作的。
三、技师考评办法及程序
技师申报及选拔采取个人自愿、单位考核择优推荐、人社部门组织竞争选拔的办法进行。
(一)符合技师考评申报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2),申报人员须知晓《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申报名册表》(***3)上的申报须知内容,填写表格并签名后上报。
(二)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初审,并按照岗位规范要求对其政治思想表现和生产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考核,择优推荐至单位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报同级工考部门审查,各县(市)区工考部门对所辖范围内申报人员的材料审查后统一报市工考办审核。
(三)符合技师申报条件者需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选拔考试的组织实施。
(四)根据选拔考试结果择优确定参加技师培训人选。对个别业务技术精湛、工作实绩突出、3年内达到退休年龄的,可根据行业及部门的特殊情况,采取选拔成绩与个人业绩相结合、综合考核与择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其参加技师培训考核的资格。对技术含量高的特殊行业,或确因人数较少不能形成竞争选拔的特殊工种,由市工考部门审核后,择优选拔推荐参加技师培训。推荐参加技师培训人选不得突破上一年度计划数。
(五)省工考办将对选拔通过人员组织开展技术业务水平培训和考核工作。技术业务水平分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两部分:技术业务理论重点考核申报人应用基本技能和掌握专门技能及传授技艺等方面的知识水平;实际操作重点考核申报人解决本工种岗位上关键性操作难题的经验和能力。
(六)培训考核结束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有关行业考评委对考核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政治思想表现、生产工作业绩、业务技术水平,以及取得科研成果、技术创新、表彰奖励情况等。
(七)评审通过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技师证书》。
(八)技师考评工作时间安排:3、4月份为宣传报名阶段(4月10日报名截止),2015年技师选拔考试时间为5月30日。8-10月为技师培训考核阶段,11-12月为评审、发证阶段。
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才观,全面开发人力资源,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各类人才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切实把工作抓好抓实。
联 系 人:李秀 王超
联系电话:80801321
地 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东区综合楼A区105室
***: 1.2015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考评范围
2.技师资格申报须知
3.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师申报名册表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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