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初赛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部,市各部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部省属驻徐单位人事(组织)处:
为贯彻落实省人社厅《关于举办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210号),进一步激发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的创新意识和热情,增强创新能力,经研究决定,拟于今年举办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暨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初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内容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人的技术技能创新成果作为大赛项目,创新成果可以是个人的发明、创造,可以是新技术、新技能、新工艺、新方法,也可以是参与研发的重大科研项目。创新成果应具备新颖、独特、实用、节约成本或提高工作效率,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不论是理论上的构想还是已付诸实施,均可参赛。
二、参赛对象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工人,且具有相应岗位技术等级证书,不论何种技术等级,均可参赛。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必须所有权明晰,属于参赛者原创,不得使用他人所创项目参赛。
(二)参赛项目必须符合现有法律法规、操作规程,安全可靠,并便于推广应用。
(三)参赛项目的文字材料必须浅显易懂,且包括以下内容:原技术或技能、创新后的技术或技能、创新点、创新前后的分析比较、创新后的效益(节约成本或提高工作效率)、实用性、安全可靠性、推广应用前景等,必要时画图示意或附实物照片。具体见***。
四、大赛方式
(一)参赛项目需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申报表》(见***),连同项目的文字材料(格式要求见***)一并报当地工考办。所有参赛项目获奖后将会在一定范围内登载公示,需要保密或不宜公开的项目请事先申明。
(二)各县(市)区工考办负责组织所辖区域的初选工作,并限报1至2名选手参加全市大赛。市直各单位申报人员的参赛项目由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报市工考办。推荐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10日。
(三)市人社局将组织专家对参赛的项目进行考评,分别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五、奖励措施
1.获得市级大赛一等奖选手,由市人社局颁发“首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一等奖”荣誉证书。已具备高级工技术等级的,可报经省人社厅同意破格申报技师考评;已取得技师资格的,在高级技师推荐工作中优先考虑;并推荐参加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
2.获得大赛二等奖选手,由市人社局颁发“首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二等奖” 荣誉证书。已具备高级工技术等级且符合申报年限、条件的,可报经省人社厅同意直接推荐参加技师考评;已取得技师资格的,在高级技师推荐工作中优先考虑。
3.获得大赛三等奖选手,由市人社局颁发“首届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三等奖” 荣誉证书。已具备高级工技术等级且符合申报年限、条件的,可报经省人社厅同意直接推荐参加技师考评。
4.未获奖的参赛选手将颁发参赛证书。
六、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本次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调动工勤人员积极性,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和鼓励创新技能项目与实际工作的结合,将本地本单位的优秀技能创新人才选拔出来,营造出崇尚技能、尊重劳动、关爱技能人才的良好氛围。
联系人:李秀 王超
联系电话:80801321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行政中心东区综合楼A区105室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210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举办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创新大赛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2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