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情况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大学生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市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就业援助制度,实施职业资格制度,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
(四)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实施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荣誉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政府奖励制度。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相关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本市工作或定居的政策。
(八)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贯彻实施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础养老金统筹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九)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保障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办法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二)综合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规划和政策,负责本局和市公务员局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直属单位情况
(一)内设机构情况
1.办公室;2.政策法规和劳动监察处(行政许可服务处);3.规划财务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处);4.就业促进处(失业保险处);5.人力资源市场处;6.军官转业安置处(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7.职业能力建设处;8.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9.专家和国际合作处;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11.劳动关系处(农民工工作处);12.工资福利处;13.养老保险处;14.医疗保险处;15.工伤保险处;16.农村社会保险处;17.调解仲裁管理处;18.人事处。
(二)直属单位情况
1.徐州市外国专家局2.徐州市市直离休人员医疗管理办公室3.徐州市人力资源办公室4.徐州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5.徐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6.徐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7.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8.徐州市军队转业干部服务中心9.徐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考核定级办公室10.徐州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11.徐州市劳动监察支队12.徐州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处13.徐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14.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15.徐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6.徐州市职业技术培训中心17.徐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三、2013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3年,市人社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部署,牢牢把握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坚持统筹协调、量质并重、创新实干,圆满完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整体工作稳中有进,并在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医保监管、信息化建设、大学生创业居全省前列。
(一)狠抓平台强培训,就业主阵地作用更加突出。进一步放宽视野、理清思路,创新举措破难题。坚持促进就业、鼓励创业一起抓;坚持劳动力技能提升与机关服务优化两者并重。全年城镇新增就业11.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万人,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8.79万人、创业培训3.08万人。一是大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以智能化、无纸化为标志的现代化就业服务设施设备为面广量大的就业、招聘需求提供了一流的载体。3万平方米“数字化”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淮海经济区发挥了辐射、示范作用,在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每周举办一场公益招聘会,远程面试、就业E图、自助服务等高科技方式陆续投入使用,充分展现了现代化、信息化所赋予的方便、快捷。省厅和市政府领导以及苏鲁豫皖4省、11市人社局代表,现场观摩了4月20日举办的“徐州人力资源交流大会”。全国20多个城市同行专题来徐考察。2013年,全市共举办各类招聘会1056场,推出岗位38万岗次,意向性协议8.9万人次。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已经成为我市和江苏人社系统的一张名片。二是强力推进重点人群创业就业。我市大学生创业就业呈集成推进之势。2013年6月,市政府召开“全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朱民市长出席会议并作***。坚持用“一揽子政策”引领支撑大学生创业工作,出台《大学生创业引导资金》等4个文件,市政府安排3000万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实行公共就业服务“四个进校园”,健全一整套大学生创业服务体系,打出有徐州创业孵化特色的组合拳。全市建成大学生创业园18个,大学生创业企业3810家,提供就业岗位3万个。三是开展“针对性”劳动力技能培训。我市技能培训进一步与产业对接,彰显徐州特色。培训监管、各类补贴实名制管理,全年投入3862万元,举办 2200个“班次”,培训11万人,为193家企业、9600人开展“个性化”岗位对接培训。加大获证奖补发放力度,全年奖补1万人次358万元。四是不断创新职业技能鉴定手段。主动融入高校课堂,为大学生就业添翼加油。在中国矿业大学试行将职业资格证书纳入学分制,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2013年,鉴定取证人数11.57万人,居全省之冠。
(二)狠抓服务解难题,养老保障体系更加完善。围绕“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要求,在制度革新、公共服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2013年,全市社保参保人数超过620万人,基金收入支出均超百亿。一是社保经办业务下沉到位、网上办理简易快捷。初步形成“1个市级经办大厅、5个区级经办大厅、45个街道办事处经办点”的三级网格体系。养老、医疗、失业等20多项业务下沉到社区,参保人员不出辖区就能办理各项社保业务,惠及参保职工达百万之众。“用工招聘、录用备案,参保转移、基数申报”等30项业务实现网上办理。市社保中心被评为“省级城镇社保经办服务示范窗口”。二是困扰多年的领取养老金排队问题得以彻底解决。徐州市区23万退休职工,10万职工在交行领取养老金,月度养老金发放首日,排队人多、等候时长。针对这个长期存在的“老大难”,我们协调交行投入260余万元,增加自动“存折式”取款机22台,专用于退休老人领取养老金。设立社保服务专区、提前半小时营业;并根据退休老人的要求,增加“活期自动转定期”等个性化服务。养老金领取最集中时段,每个网点上午11点前,基本无排队现象。三是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及实施办法,全省第二家将事业单位全部纳入参保范围,养老保障已涵盖企事业单位职工和被征地农民等全体城乡居民。四是养老服务水平取得新进展。连续13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全市人均养老金达1849元/月、市区1985元/月,分别比2012年增加172元和201元;连续2年提高居民基础养老金,由2011年60元/月提高到80元/月。积极打造“退管服务”品牌,市社保中心荣膺全国“敬老文明号”。严把提退审批关,提前退休占退休总数的比例,由2010年的24.8%下降2013年的19%,有效减轻基金支付压力,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
(三)狠抓监管保大病,医保功能作用更加凸显。围绕提升医保基金绩效,通过制度堵漏、综合监管、稳步提升三步走,初步形成综合化、立体化、网络化的监管模式。一是持续加大医保监管力度。建立定点药店进销存系统、实施远程监控,加强医保专员巡查,列出违规“黑名单”,全年节约医保基金过亿元。加大违法违规惩处力度,取消(暂停)定点单位资格7家,处理违规医生15人,终止医生医保服务资格2人。二是建立医保“二次补助”长效机制。2013年4月份,启动市区2012年度医保“二次补助”,7704人受益、补助金额5130万元,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去年11月份,经市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出台了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形成医保补助的长效机制。三是扩充医保基金功能,普惠参保群众。2013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对收治“急危重症”病人的医院实行专项补助,基本杜绝拒收医保病人现象。进一步拓展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用途,除个人健身消费外,还可用于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以及亲属在定点机构购买药品。出台转诊转院管理办法,审批转外的定点三级医疗机构,由2家会签改为1家审批,简化手续,方便参保群众。四是工伤、生育保险取得新突破。工伤、生育保险实现联网自动结算,生育单病种试点工作完成3家。建立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实施工伤预防的两家试点单位,工伤发生率同比下降17.4%。开展工伤康复试点,出台《徐州市工伤康复管理试行办法》等政策文件,512人得到有效康复治疗。
(四)狠抓载体树品牌,人才队伍建设更加扎实。坚持引进和培养并举,突出抓好“两高”人才队伍建设,人才整体工作水平明显提升。全年新增专业技术人才3.86万人、高技能人才2.18万人、引进和接收毕业生4.05万人。一是树立金字招牌以“引才”。成功举办第八届“博洽会”,博洽会已连续举办8年,成为我市招才引智的响亮品牌,成为江苏三大特色引智活动之一。举办第四届大学生创业创意大赛,组织实施“中国•徐州百企名校行”活动,为我市企业引进急需人才1***1人。二是栽好“梧桐树”以“栖才”。全力抓好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基地建设,为发展提供创新动力。全市已建成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5家、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5家,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3家,载体数量全省前三。2013年,博士后工作站和创业基地完成科研课题24项,取得相关科研成果30项。三是搭建“比武场”以“励才”。出台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实施意见等政策,成功举办2013年徐州市职业技能大赛暨第二届“江苏技能状元”选拔赛。目前,全市已建成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专项实训基地1个、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个、省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9个。在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上,有3人分获冠军和第五、第七名。四是打造“最好的人事考试考场”以“选才”。会同法院等七部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综合治理人事考试环境的通告》,在全省率先启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受到部、省考试中心充分肯定。全年组织47项11万人次考试,持续保持考试事故“0”纪录。
(五)狠抓规范保稳定,人事工资制度管理更加科学。积极深化人事和工资制度改革。一是公务员管理规范有序。全年招录公务员4批次683人,招考人数列全省第三位;探索开展公务员转任、调任工作,2013年公开遴选公务员14人,公开调任3人。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标兵岗评定和“即时评议”系统工程,首批评选4个窗口,窗口负责人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优秀等次,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给予适当提高。创新培训形式,连续两年全省首家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中加入军训内容。二是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信息入库率100%,工作人员聘用信息入库率100%,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签订率95%。事业单位岗位核准和首次入轨工作顺利推开,公开招聘全覆盖。绩效工资基本到位,全市涉及11.83万人。在苏北首家实行机关事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在办理提前退休时加发退休金政策,涉及职工1500人。三是把军转干部队伍打造成建设徐州的生力军。按照“公正安置、精简程序、贴心服务”原则,积极稳妥做好军转安置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工作,243名军转干部提前安置到位,圆满完成各项军转安置任务,持续保持企业军转干部、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队伍的稳定,为徐州荣获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做出突出贡献。
(六)狠抓协调促和谐,劳动者维权渠道更加畅通。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制定出台《徐州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加大劳动执法维权力度。2013年,劳动合同签订率99.4%、劳动合同备案103.9万人、仲裁案件结案率99%。一是全面加强家庭服务行业管理。成立家庭服务业协会,举办家庭服务业职业技能大赛,在全省较早颁行《家庭服务业公约》。目前,全市1700个家庭服务类企业,24.5万从业人员的管理更加规范。二是启动劳动监察跨省联动机制。加大监察执法力度,追发劳动者工资2029万元,督办补签劳动合同1.3万份,补交社保费2312万元。与山东枣庄、河南商丘、安徽宿州等劳动监察机构共同签署《劳动监察联动协作协议书》,建立跨省劳动监察联动协作机制,全力营造苏鲁豫皖接壤区域和谐劳动关系。三是创新仲裁管理工作。在全省率先建立“完善的仲裁员管理系统”,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有效提高仲裁能力,收到表扬信12 封、锦旗3面,3县区、8人次受到省市表彰。
(七)狠抓基础提能力,公共服务更加方便贴心。坚持城乡统筹,改善服务手段、增强工作透明度,加速管理服务科学化。一是信息系统实现“三个覆盖”。“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全部业务实现信息化管理。就业-社保系统一体化,数据共享,用工、参保无缝对接。人事人才管理系统上线运行,市县(区)信息管理一体化,一个信息系统、数据集中管理,处于全省领先位置,走在全国前列。二是公共服务实现“四级管理”。深入推进“15分钟人社公共服务圈”建设,建成四级人社公共服务网络。市区在393个社区建立了人社基层服务平台,配备491名专职工作人员;县区在2291个行政村建立了村级平台,工作人员2457人。
第二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
编制部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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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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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项 目 | 行次 | 决算数 | |||||
栏 次 |
| 1 | 栏 次 |
| 2 | |||||
一、财政拨款 | 1 | 78145.23 | 一、一般公共服务 | 29 | 2061.*** | |||||
其中:政府性基金 | 2 |
| 二、外交 | 30 |
| |||||
二、上级补助收入 | 3 |
| 三、国防 | 31 |
| |||||
三、事业收入 | 4 |
| 四、公共安全 | 32 |
| |||||
四、经营收入 | 5 |
| 五、教育 | 33 | 1209.9 | |||||
五、附属单位缴款 | 6 |
| 六、科学技术 | 34 | 10.98 | |||||
六、其他收入 | 7 | 4263.23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 | 35 |
| |||||
| 8 |
|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 | 36 | 65593 | |||||
| 9 |
| 九、医疗卫生 | 37 | 15122.05 | |||||
| 10 |
| 十、节能环保 | 38 |
| |||||
| 11 |
| 十一、城乡社区事务 | 39 |
| |||||
| 12 |
| 十二、农林水事务 | 40 | 260 | |||||
| 13 |
| 十三、交通运输 | 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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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 十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 | 42 |
| |||||
| 15 |
|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事务 | 43 |
| |||||
| 16 |
| 十六、金融监管等事务支出 | 44 |
| |||||
| 17 |
| 十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45 |
| |||||
| 18 |
| 十八、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 | 46 |
| |||||
| 19 |
|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 47 |
| |||||
| 20 |
| 二十、粮油物资管理事务 | 48 |
| |||||
| 21 |
| 二十一、储备事务支出 | 49 |
| |||||
| 22 |
| 二十二、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50 |
| |||||
| 23 |
| 二十三、其他支出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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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24 | 82408.46 | 本年支出合计 | 52 | 84257.57 | |||||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25 | 60.73 | 结余分配 | 53 | 15.94 | |||||
上年结转和结余 | 26 | 2260.02 | 年末结转和结余 | 54 | 455.7 | |||||
| 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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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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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8 | 84729.21 | 合计 | 56 | 84729.21 | |||||
表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
编制部门: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
类 | 科目名称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84257.57 | 5438.58 | 78818.99 | |
201 | 一般公共服务 | 2061.*** | 492.8 | 1568.84 |
205 | 教育 | 1209.9 | 0 | 1209.9 |
206 | 科学技术 | 10.98 | 0.9 | 10.08 |
208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65593 | 4811.07 | 60781.93 |
210 | 医疗卫生 | 15122.05 | 133.81 | 14988.24 |
213 | 农林水事务 | 260 | 0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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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财政拨款支出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 |
第三部分 201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84,729.2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78,145.23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4,263.23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60.73万元,为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4.上年结转和结余2,260.0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总计84,729.21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61.***万元,指政府机关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教育(类)支出1,209.9万元,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和其他教育支出等。
3.科学技术(类)支出10.97万元, 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5,593万元, 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5.医疗卫生(类)支出15,122.05万元, 指政府机关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保障支出和其他医疗卫生支出。
6.农林水事务(类)支出260万元, 指农业技术推广与培训支出。
7.年末结转和结余471.***万元,为本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其他收入的结转。
二、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即包括使用本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8,559.7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3.24%。其中:基本支出5,142.7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的6.56%;项目支出 73,417.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45%。
(二)财政拨款支出构成情况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31.92万元,占2.59 %;教育(类)支出933.96万元,占1.19 %;科学技术(类)支出10.97万元,占0.0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200.86万元,占76.63 %;医疗卫生(类)支出15,122.05万元,占19.25%;农林水事务(类)支出260万元,占0.33%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七、教育(类)支出, 指政府教育事务支出。包括教育管理事务、普通教育、职工教育、成人教育、广播电视教育、留学教育、特殊教育等。
八、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就业补助、其他就业补助支出。
十、医疗卫生(类)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十一、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二、结余分配,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上缴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十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