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信息修改流程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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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参保单位、参保人员:
就业社保一体化系统上线后,公共基本信息修改程序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一、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职工社会保险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修改由社保中心负责经办,市本级及鼓楼、云龙、泉山、贾汪、开发区社保服务窗口均可办理。
二、参加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修改由医保中心负责经办,市本级及鼓楼、云龙、泉山、贾汪、开发区医保服务窗口均可办理;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不再负责修改。
三、在西安南路122-2号(原市劳动保障大楼)设立辅助经办点,主要由信息中心负责社保卡数据采集过程中涉及人员多条参保记录问题的调整。
上述修改办法自2013年1月15日起实行。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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