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为重度残疾人代缴2018年度城乡居保基本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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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为保障重度残疾人的养老保险权益,推进全民参保,扶助困难群体参保,7月,新沂市人社局依据《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相关实施办法,为新沂两千余重度残疾人向市财政申请并代缴了2018年度城乡居保社会养老保险金。
本次代缴是新沂市人社局对《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中,“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相关精神的积极落实。目前,新沂市财政已为2690名重度残疾人代缴了2018年度的城乡居保保费,其中为943名二级残疾代缴本年最低保费标准的一半(每人50元),为1747名一级残疾代缴全部的本年最低保费标准(每人100元)。
此外,新沂市人社局正在筹备针对该市贫困人口的养老帮扶工作,第三季度有望实现为数万贫困人口代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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