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市2018年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工作启动
为维护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安全,防范和打击欺诈冒领居民养老保险金行为,根据徐社险管《关于开展2018年度徐州市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的通知》(徐社险管〔2018〕6号)和上级年度工作要求,新沂市人社局于4月27日到5月16日对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开展资格认证工作。
此次认证工作采用大数据对比方式,与居民医保、职工社保、财政、民政等方面数据比对,筛查出10324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员进行重点认证。认证期间,各村委会(社区)告知需认证的人员,并分批次组织现场集中认证。对于高龄老人或因残疾、重病等原因不能现场认证的,由所在村委会(社区)经办人员***认证,完成相关手续;长期居住外地确无法到场的,需提供本人持二代身份证及近期报纸的照片,要求面部清晰可见、报纸日期清晰可辨。
核查涉及人员逾期未通过认证的,将从2018年6月起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待补相关资格认证手续后予以恢复补发;不符合待遇条件的终止发放养老金;经查实存在冒领情况的将予以追回。
认证结束后,各镇劳动保障所组织各村委会(社区)对本辖区内待遇领取人员认证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 天,接受群众监督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