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整合全面完成
邳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工作职能和经办机构的整合于6月底全面完成,医疗保险管理处正式更名为邳州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具体负责职工医保、工伤、生育保险以及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的经办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文件及财政部门的要求,各镇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同时撤销,原开设的银行账户将予以注销。合并后的居民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一对外名称为城乡居民医保。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暂维持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双轨制运行至2017年底。过渡期内,信息系统暂按原方式运转和管理。同时,将按照市级统筹和“六个统一”即统一覆盖范围、统一筹资政策、统一保障待遇、统一医保目录、统一定点管理、统一基金管理的要求,制定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体系、经办流程,逐步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数据,使用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卡作为载体,进行参保缴费和费用结算。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