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人社局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助推脱贫攻坚工作
为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作用,丰县人社局农保处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严抓落实,确保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应保尽保,扎实做好精准扶贫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简化参保流程。印发了《关于明确丰县低收入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丰人社发【2017】31号),文件明确规定,暂时保留面向低收入人口的100元最低缴费档次。同时印发了《致全县低收入农户的一封信》,对于建档立卡人员应参保未参保人员每人两份,一份个人留存,一份填上个信息后,当事人签字,上报县级经办机构。充分利用2017年城乡居保续保缴费工作契机,通过县、镇、村三级社保干部进村入户,加大宣传力度,暂时保留面向低收入群体100元缴费档次、提高基础养老金为突破口,讲好处,算细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知晓政策,提高参保积极性。
二是摸清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帐。以丰县扶贫办11.29万精准扶贫数据为基础,比对城乡居保管理系统,逐一排查,确定贫困人员符合城乡居保参保条件是否参保,以村为单位建立了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台账,形成县镇有统计数据,有人员名册,夯实了工作基础。召开了全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保工作会议,对精准落实贫困人员参保工作的目标、分工和要求等作了详细的布置,将未参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单发至各乡镇。
三是强化督导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将精准扶贫工作纳入对镇劳动保障2017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与城乡居保重点工作同考核、同部署,明确县、镇、村各级工作职责,通过定期通报和下乡检查指导相结合的方式,督促乡镇加大工作力度,每周五各镇各办事处及时上报贫困人员参保情况,并进行通报,精确到村到人,确保打好社保扶贫攻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