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召开城镇居民医保启动大会
11月16日上午,丰县人社局医疗保险处在该县中医院七楼会议室召开了2017年度城镇居民医保启动大会,有关主要负责人,丰县城区各参保定点诊所、丰县张五楼和凤城镇各卫生室经办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如何做好2017年城镇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参保、续保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并宣读了《丰县2017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门诊就医告知书》,明确说明了有关具体事项:一般居民个人每人每年缴纳150元,70岁以上老人、特困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有财政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门诊统筹标准跟去年保持一致,一个统筹年度最高补助限额为80元,不能结转下年度使用。集中参保时间为2016年11月至2016年12月,城区内各医保定点诊所均可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最后,丰县医疗保险处主要负责人讲话要求大家要将城乡居民医保这项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要把居民医保征收工作当作政治任务来抓落实。二是要再加大宣传力度,让这项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做到家喻户晓。三是各门诊定点要有专人负责居民医保工作,并认真抓好落实,确保顺利完成2017年居民医保工作任务。四是要求加强医保政策学习,便于参保人员咨询,服务好参保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