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调整工伤保险费率
根据市政府下发文件要求,近日丰县下调了工伤保险费率标准,将工伤风险类别由原来的三类细化为八类,实现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费率调整后,丰县工伤职工享受的待遇仍保持不变。
重新划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各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分别确定其所对应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
调整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丰县各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标准为:一类至八类分别为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2%、0.4%、0.7%、0.9%、1.2%、1.5%、1.8%、2.2%。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可根据丰县经济产业结构变动、工伤保险费使用等情况适时调整。
建立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机制。自2016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实施费率浮动。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