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县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获参保群众点赞
近日,沛县多名肾病血透患者专程来到沛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送来题为“为民解困热情服务 为党分忧廉洁奉公”的锦旗,对沛县医保处开展的按病种收付费活动表示由衷的感谢。
作为江苏省指定的江北唯一一处县级付费方式改革试点示范地区,沛县自2013年开始全面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工作,通过以付费总额控制为主体,结合按病种、按人头、按项目为辅的复合式改革措施,先后建立了日间手术、重大疾病按病种收付费试点工程,在保障参保患者就医、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等多个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在试点医疗机构选定后医保处及时与其签订了《医疗服务专项协议》,明确了医疗服务范围、权利义务、就医管理、保障政策、违约责任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各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并通过总额控制、定额结算的办法进行科学统筹管理,办法规定:参保人员在定点机构所发生诊疗费用,由县医保处和定点医疗机构共同承担,其中单病种限额以内的费用由医保基金全额支付,超过限额以外的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真正意义上实现参保人员医疗费用的“零自付”。
此外,为充分了解付费方式改革推进程度,确保改革工作的长期、稳定发展,医保处特开展了诊疗回访活动,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等方式在150余名单病种付费参保人员中随机抽取100余名进行了长期的就诊回访,重点关注按病种收付费实施后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是否下降、是否存在推诿拒收病人现象及参保患者满意度等问题,98%的参保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服务表示满意,对于反馈的个别问题及建议,医保处及时整理汇总,并第一时间与医疗机构沟通,保证了各医院整改完善的及时性。
经过三年的有效运行,沛县各项付费方式改革工作均取得了明显进展。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大幅下降。单病种付费改革的有效施行,大大降低了危重病患的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定点医疗机构的控费意识全面增强。总额控制办法实施后,各定点医疗机构在保证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更加注重了医疗费用的管控力度,实现了由“要我控制”到“我要控制”的转变,逐步建立健全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