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区首批参加城乡居保死亡人员丧葬费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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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年01月21日发表
通过广泛政策宣传以及镇(办)、村(社区)统计上报,近日,贾汪区首批256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死亡人员丧葬费已发放完毕,首批发放资金30余万元。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自2015年12月1日开始,凡具有贾汪区户籍,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死亡后,可以享受1300元/人的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其合法继承人应在当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彭城农商银行存折或***、死亡人员身份证、户口簿、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贾汪各镇、办劳动保障服务所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丧葬费审批表》,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退保手续并申领丧葬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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